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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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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检

XP2019051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者:刘嘉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即采样照片2张(标志性建筑物和现场采样)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2.地理位置
厂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牛心镇牛心村,磐石市的东南部,距离磐石市9.5公里,距石家车站2.5km,另磐石至黑石镇公路从厂区南侧边缘通过,交通方便,行政隶属吉林省磐石市牛心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26°07′3″,北纬:42°53′49″。
3.联系人
高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简介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是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于2002年1月注册成立的大型现代化水泥企业,占地面积21.6579公顷。
冀东水泥一期工程日产30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于2003年4月建设完毕,年产优质商品熟料115万吨。2007年投资建设冀东水泥二期日产4000吨熟料生产线,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利用两条熟料生产线产生的余热废气,建设了一座1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年可利用两条熟料生产线生产的余热废气发电9648万千瓦时,即实现了节能减排目标,又实际了降本低耗运行,并配套建设一条年产80万吨水泥生产线。2010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2011年6月投资新建二期年产85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2014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2013年公司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建设90万吨水泥生产线,2015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时间及人员
胡楠 郭浩2019年10月14日

2.现场采样和检测时间及人员

现场检测及采样时间: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5日
检测人员:胡楠、郭浩

3.建设单位陪同人
高扬
(四)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冀东水泥的工程分析、生产工艺调查,确定本次评价中存在的重点评价因子为石灰石粉尘、矽尘、煤尘、其他粉尘、石膏粉尘、水泥粉尘、氨、硫化氢、氯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
2.检测结果
① 原料系统
(1)粉尘
操作工(石灰石取料机)所接触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操作工(辅料破碎机)所接触矽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操作工(页岩、煤取料机)、操作工(布料机)所接触矽尘(总尘、呼尘)、煤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用于身体的统一器官,其产生的联合作用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配料工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线巡检工(磨)、二线巡检工(磨)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煤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用于身体的统一器官,其产生的联合作用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噪声
操作工(石灰石取料机)、操作工(辅料破碎机)、操作工(页岩、煤取料机)、操作工(布料机)、配料工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一线巡检工(磨)、二线巡检工(磨)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② 熟料系统
(1)粉尘
一线巡检工(均化库)、二线巡检工(均化库)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线巡检工(回转窑)、二线巡检工(回转窑)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有毒物质
二线巡检工(均化库)所接触氨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线巡检工(回转窑)、二线巡检工(回转窑)所接触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一线巡检工(均化库)、二线巡检工(均化库)、一线巡检工(回转窑)、二线巡检工(回转窑)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③ 水泥系统
(1)粉尘
上料工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矽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用于身体的统一器官,其产生的联合作用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辅助上料工所接触石膏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配料工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磨工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水泥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用于身体的统一器官,其产生的联合作用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巡检工、插板工、放散工所接触水泥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包装工、皮带工、装车工所接触水泥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噪声
上料工、辅助上料工、配料工、磨工、巡检工、插板工、放散工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包装工、皮带工、装车工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④ 发电系统
(1)粉尘
污水处理工所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有毒物质
污水处理工所接触氨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所接触硫化氢、氯化氢的最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污水处理工、值班长、巡检工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该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2 评价结论
此次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表12-1。
表12-1 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符合 -
2 设备布局 符合 -
3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存在粉尘、噪声超标岗位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水泥系统污水处理站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6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水泥系统污水处理站未设置洗眼器、相关气体检测报警仪
7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未对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体检
8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9 辅助用室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执行程度进一步加强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13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
2.建议
13.1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防护设施
原料系统一线巡检工(磨)、二线巡检工(磨)作业岗位噪声超标;水泥系统包装工、皮带工、装车工作业岗位粉尘、噪声超标。
建议企业加强原料系统一线巡检工(磨)、二线巡检工(磨),水泥系统包装工、皮带工、装车工的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管,适当减少其作业时间。应坚持作好对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13.2 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
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3.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
企业应完善《2019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每年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并撰写年度评估报告。
13.4 职业病危害告知
企业应按照本次检测过程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存在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设置不同种类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及指令标识,并定期对作业场所破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进行修复,保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能够达到提醒警示的作用。
13.5 职业病防护设施
企业水泥系统污水处理站应设置洗眼器、相关气体检测报警仪及事故通风装置。
13.6 外包人员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应与外包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包括对外委单位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警示标识、告知协议、职业健康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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