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企业概况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化工),是由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怡达化学)全额投资的科技型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金7000万元、占地136168平方米、总投资25000万元人民币。怡达化工目前拥有年产3万吨的乙二醇醚、丙二醇醚系列及其醋酸酯系列产品,怡达化工现有职工196人,其中本科11人,专科3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10人。
1.2 任务由来
随着国内水基替代油基涂料进程的加快,作为涂料溶剂的一部分,市场对乙二醇丁醚、乙二醇乙醚的需求也高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国内乙二醇丁醚需求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速。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年产3万吨的乙二醇醚、丙二醇醚系列及醋酸酯系列产品,覆盖东北、华北市场客户,产品品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销售良好,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需要,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自主技术和现有生产经验,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及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
1.3 项目名称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
1.4 项目性质
拟建项目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属于新建项目,20000t/a醇醚酯装置(即乙二醇醚醋酸酯装置)属于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总体上属于扩建项目。
1.5 建设单位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
1.6 建设规模
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项目包括醇醚工序装置、硼酸酯工序装置、多醚工序装置,醚工序装置生产能力为40000t/a,硼酸酯工序装置生产能力为6000t/a,多醚工序装置生产能力为4000t/a。
20000t/a醇醚酯项目主要装置为原有乙二醇醚醋酸酯装置(酯车间),生产能力为20000t/a醇醚酯。
1.7 评价范围
本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以《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与职业卫生相关内容为准,主要针对拟建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可能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拟建项目的评价范围包括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装置和20000t/a醇醚酯装置以及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装置配套的罐区、灌装站、循环水站、控制室、汽车装卸站、化验室、办公楼等设施。
2 生产工艺
⑴ 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装置
① 40000t/a醇醚生产工艺
来自醇储罐的醇和来自环氧储罐的环氧乙烷分别经管道泵入醇循环槽和EO计量罐中;另有一部分的醇经管道泵入醇高位罐,自流入催化剂配置釜中与一定量的催化剂经蒸汽常压加热,搅拌混合配置成溶液,自流入催化剂计量罐。
将醇循环槽、EO计量罐和催化剂计量罐中的反应原料依照一定配比由高压泵送入混合器,再经两级预热器(一级预热为蒸汽加热,二级预热为导热油加热)加热后反应,反应后进入醇醚反应器反应,环氧乙烷与过量的醇在催化剂存在的工况下充分反应。反应结束后,反应产物和醇的混合物进入闪蒸罐,气相物料经管道进入醇塔,液相物料经管道进入粗醚槽再经泵输送进入醇塔。醇塔中物料经过常压精馏,醇塔再沸器加热,醇从塔顶蒸出经由冷凝器冷凝后,返回到醇循环槽中循环使用;醇塔釜液经管道入醇塔釜液罐再泵入单醚塔,真空条件下单醚塔再沸器加热,单醚塔顶产出产品单醚经由冷凝器冷凝冷却后,采出至单醚储槽,再经管道泵入成品储罐;单醚塔釜液则被送到二醚精馏塔中,真空条件下二醚塔再沸器加热,二醚塔顶产出二乙二醇醚经由冷凝器冷凝冷却后,采出至二醚贮槽,再经管道泵入成品储罐;二醚塔釜液则被送到三醚精馏塔,真空条件下三醚塔再沸器加热,三醚塔顶采出三乙二醇醚经由冷凝器冷凝冷却后,采出至三醚贮槽,再经管道泵入成品储罐;三醚塔釜液则被送到四醚精馏塔中,真空条件下四醚塔加热釜加热,四醚塔顶采出四乙二醇醚经由冷凝器冷凝冷却后,采出至四醚贮槽,再经管道泵入成品储罐,多醚塔釜液装桶后去多醚工序处理。
② 6000t/a硼酸酯生产工艺
来自醚储罐的三乙二醇甲醚经管道泵入三乙二醇甲醚中间罐,经泵输送至反应釜内,计量后的硼酸利用真空抽入反应釜内,开启反应釜加温系统、搅拌系统、真空系统,在低真空下加热反应,反应生成的水不断从反应釜的塔顶被脱去,脱水结束后;在高真空下继续升温至反应,直至反应完全,冷釜,包装,或泵输送至硼酸酯成品中间罐,到硼酸酯产品。
③ 多醚工序生产工艺
多醚回收:多醚釜液经泵进入中和釜,在中和釜加浓硫酸(人工抽桶)中和,中和结束后脱水脱轻,脱出的轻组分回醚装置反应回用,脱水脱轻结束后进入刮板蒸发器脱去重组分,脱去重组分结束后进入到脱色釜加双氧水(人工抽桶)脱色脱轻,脱色脱轻后再次经刮板蒸发器处理后得到多醚清液,刮板残液放桶。
除油:来自醇醚装置的待处理有油物料,输送至除油釜内,在除油釜内加入萃取剂正庚烷(人工抽桶),搅拌后静置分层,下层有油物料经泵输送至中间罐,上层萃取剂经泵输送至中间罐,萃取剂放净后再将有油物料经泵输送返回至除油釜内,继续加入萃取剂,重复以上过程多次后,将萃取干净的有油物料经泵输送至刮板蒸发器处理后得到无油的多醚清液,刮板残液放桶,含有油的萃取剂进入萃取剂塔经过精馏后回用。
④ 辅助单元
循环水站:
循环水系统循环方式为敞开式。循环水回水靠余压直接进入冷却塔,冷却后进吸水池。循环水泵房内设4台循环水泵(3开1备),从吸水池吸水加压后,送至生产装置并计量。为控制循环水水质,在系统中投加药剂。
⑵ 20000t/a醇醚酯装置
乙二醇丁醚醋酸酯为例,说明二醇醚醋酸酯的工艺流程,反应工序可分为反应、中和、脱轻、精馏四部分。生产乙二醇乙醚醋酸酯,根据反应方程式,只是原料略有不同;来自醚系列产品界区的乙二醇丁醚与来自原料醇罐区的醋酸在催化剂、脱水剂共同作用下入合成釜,控制温度、常压条件下,在合成釜中进行酯化反应生成乙二醇丁醚醋酸酯反应液。
酯化反应结束后,反应液进入反应液沉降罐后转入脱轻塔进行脱轻分馏,在一定温度、压力条件下,脱除产品中的轻质组分,脱除的轻质组分回反应釜回收利用;脱轻塔塔底产品送入精馏塔。塔顶产品乙二醇丁醚醋酸酯经冷却后送产品罐区,塔底残液作为催化剂返回反应釜回收利用。
3 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分析,结合原辅材料中各组份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11月17日公布,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和国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评价因子。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评价因子包括环氧乙烷、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甲醇、氢氧化钠、双氧水、硫酸、正庚烷、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因此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⑴ 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
⑵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的相关要求。
⑶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评价因子包括的化学有毒物质为环氧乙烷、甲醇、氢氧化钠、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酸、双氧水、硫酸、正庚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为其他粉尘,物理因素为噪声。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工艺流程分析,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分析,预测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为:
① 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装置
a)醇醚工序装置投入氢氧化钠的催化剂配置釜;利用原料环氧乙烷、甲醇(乙醇)反应生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的预反应器、主反应器;存储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的醇醚储罐区;装置一层产生噪声的机泵集中布置区。
b)硼酸工序装装置利用硼酸及三乙二醇甲醚进行生产的反应釜。
c)多醚工序装置存贮硫酸的硫酸罐、硫酸计量罐及使用硫酸进行中和的中和脱轻釜;存储双氧水的双氧水罐以及使用双氧水的脱色锅;存储正庚烷的正庚烷罐、正庚烷残液罐、正庚烷塔,利用正庚烷萃取的除油锅、除油脱轻锅。
d)对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装置产品进行包装的包装间。
e)输送环氧乙烷、甲醇、乙醇且产生噪声的原料泵房。
f)产生噪声的循环水泵房。
h)取样化验得作业地点。
②20000t/a醇醚酯装置
a)产生乙酸、噪声的反应釜、精馏塔、原料泵房(乙酸泵房)。
b)产生噪声的真空泵、循环水泵房。
c)取样化验得作业地点。
⑷ 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的相关要求。
⑸ 拟建项目拟在装置区、罐区、泵房、灌装间和汽车装卸站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在罐区、装置周围设置围堤、围堰,在装置、罐区、泵房、灌装间和汽车装卸站设置洗眼器。同时拟建20000t/a醇醚酯项目的原有车间设置了应急救援用品,包括自给式呼吸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防酸碱黑胶手套、防化服等应急救援用品,主装置设置了洗眼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相关要求。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论述拟建项目作业现场有毒报警器、应急用品的配备情况以及应急救援措施标识设置的情况,不合理。
⑹ 拟建项目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的相关要求对浴室、休息室、更衣室、厕所等场所冬季采暖室温进行设计,密闭作业场所设置机械通风,罐区露天设置自然通风,通风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的相关要求,采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的相关要求,照度应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和《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SH/T3027-2003)的设计要求进行完善。
⑺ 拟建项目依托原有设置更衣柜、食堂和浴室等辅助设施,但未对新建办公室、控制室的卫生间、盥洗水龙头等进行设计,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相关要求。
⑻ 拟建项目拟为工人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但具体型号、参数等内容未进行论述,建设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⑼ 拟建项目单位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但未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档案等内容。职业卫生管理内容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等相关标准要求。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采取可研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在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行,工人正确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