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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检

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声明

发布者:办公室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持客户对公司检测能力的良好信心,我以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管理者的名义,向客户和社会做出如下声明:
(1)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认证/认可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信守合同或协议,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2)公司的一切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于扰,保证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公司保证检测人员不受任何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或干预而影响检测质量,并只能在公司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
(4)严格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出具的报告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5)公司的检测活动和出具的数据、结果不存在相关联的利益关系:(6)公司愿为所提供的公正数据的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外实验室的水平测试和比对试验,并与各实验室保持良好沟通,以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
(8)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以上声明,敬请客户和监管部门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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