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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检

XP2019052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

发布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即采样照片2张(标志性建筑物和现场采样)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
2.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吉林至梅河口铁路线的东侧,距石家车站2.5km,有铁路专用线通往矿区,另磐石至黑石镇公路从矿区南侧边缘通过,交通方便,行政隶属吉林省磐石市牛心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26°07′3″,北纬:42°53′49″。
3.联系人
高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
2.项目简介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以下简称“磐石石灰石矿”)于1972年开始组建,1980年试生产,到1982年11月经验收后正式投入生产。该矿采用露天斜交走向开采法开采,实际生产规模达到了年产石灰石矿300万吨。
磐石石灰石矿权属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灰石全部用于外销,公司对矿山采取子公司独立核算成本方式经营。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时间及人员

胡楠、万顺鑫 2019.10.13
2.现场采样和检测时间及人员

现场检测及采样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6日
检测人员:胡楠、万顺鑫

3.建设单位陪同人
高扬
(四)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磐石石灰石矿的工程分析、生产工艺调查,确定本次评价中存在的重点评价因子为石灰石粉尘、噪声。
2.检测结果
① 露天采场
潜孔钻工作处沉积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6.6%-7.6%,因此定性为石灰石粉尘。
潜孔钻司机、钩机司机、电铲司机、推土机司机、生产车司机所接触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潜孔钻司机、钩机司机、电铲司机、推土机司机、生产车司机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② 破碎车间
破碎车间1.4m皮带尾沉积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6.3%-7.3%,因此定性为石灰石粉尘。
破碎工、皮带工、布料机操作工所接触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的超限倍数值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破碎工、皮带工、布料机操作工所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该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为“非金属矿采选业”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2 评价结论
此次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见表12-1。
表12-1 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符合 -
2 设备布局 符合 -
3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6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7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
8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9 辅助用室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执行程度进一步加强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13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
2.建议
13.1 职业病危害因素
破碎机、1.4m皮带尾定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为噪声作业场所。
建议企业加强破碎工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管,适当减少其作业时间。应坚持作好对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13.2 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
磐石石灰石矿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3.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磐石石灰石矿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
企业应完善《2019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每年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并撰写年度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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